买房过程中最后的步骤,也是最棘手的环节,当属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了,对于购房者来说,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次数要多得多,对购房合同中的每个字都已“烂熟于心”,甚至认真研究过合同里的每段字句,而购房者很可能在买房之前对合同这个事物的认识还处于空白的阶段,那购房签约过程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提防呢? 1、核对签约主体 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务必要核对签约主体,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后期产生纠纷。此外,如今大多新房销售是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代为销售,但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不管直接接触的开发商还是代理公司,都要确认合同的签约主体应是开发商,交易中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应由签约主体出具。 2、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3、明确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等。 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大量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清楚明确里面的内容,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4、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5、查验商品房的相关证件 商品房“五证齐全”之后才能允许买卖,“五证”是哪几个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 ,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对于购房者来说,很难记住五个证件的具体名称,其实只要记住两个证件就可以了,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特别是预售许可证,一个楼盘有了预售许可证,证明可以上市销售,一般来说是可以放心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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